11.25.2006

看演出后记

是的一年前joyside来广州演出,两场演出卖出的门票不到30张,那时他们刚出了第一张唱片.现在的joyside被邀请去参加无数大型音乐节,并且,台下有无数狂热的fans,他们逢演必醉,逢演必爆,每次都在众人的尖叫中离去。
今天去看了新裤子的演出,实在是没有新意,将new wave和brit pop加一点儿的punk玩到难听的极致,但观众一样很high。他们的音乐跟一年前的joyside没有任何区别,而joyside的音乐一直都没有变过,不要说进步,连退步都没有。但他们一样的地方是,他们现在都很红。
人们究竟为什么要喜欢一支乐队,并且山长水远地来看一场没有任何新意的演出呢。说实在的,这样的乐队身上,也没有多少标签可言。但独立和摇滚,对现在的乐迷来说,又意味着什么呢。我想起high fidelity里的一句话,你是因为听了这种音乐才觉得悲苦,还是因为悲苦才去听这种音乐呢。在这里应该改为,你是因为他们的音乐来看演出,还是因为他们是摇滚明星所以来听音乐呢。我很难再被这样的演出打动,mosh pit变成了一种标签,因为他们红了,他们的音乐是什么样子已经不重要了。大家争着和乐队有染,连成为乐队的果儿都变成了一种荣幸。我终于想通了,为什么我很难对别人说出口,我喜欢摇滚乐了。
摇滚乐在中国的繁荣,实在比经济的繁荣,来得更不可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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